2022年7月,鸡西市公安局网安科在工作中发现,某网络平台以“补单”、“兼职”为幌子,招募当地网友为部分商家“刷单”电商平台误导消费者。 ,严重扰乱电商平台经营,扰乱市场经营秩序,并从中牟取暴利。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利用信息网络实施诽谤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相关规定,该行为涉嫌违法犯罪刑法中的非法经营罪。 由于案件规模较大,鸡西市公安局网安科联合鸡冠公安分局组成专案组,逐步查清整个“诈骗平台”团伙。
经查,2021年8月以来,犯罪嫌疑人杨某、陈某等人在贵州、浙江等地设立公司,先后在互联网搭建“刷单平台”164个。 平台建成后,将分包给浙江、江西、江苏等地的其他公司进行推广和运营。
一方面,电商平台部分商家登录平台后,注册后可以发布“刷单”要求,同时充值“刷单”所需费用(包括本金和佣金) ”到平台,完成“刷单”商户本金后返回。
另一方面,通过在互联网上发布广告和链接,网民登录平台后,首先注册为“刷单”,然后承担平台App分配的“刷单、补单”业务补单,帮助部分商家在电商平台上刷假订单。 交易和虚假评论。
工作完成后,屏幕截图将被发送回平台。 平台审核确认后,将向“刷手”支付“刷手”垫付的本金和报酬佣金。
2022年8月,专案组在调查掌握该团伙违法犯罪事实和相关证据后,前往贵州、浙江、江西、江苏等地开展集中统一收网行动,成功消灭了相关团伙和公司,抓获公司领导46名犯罪嫌疑人,涉及技术开发、网站运营、平台管理、财务会计等重大犯罪。 现场查获电子设备135件,涉案金额超过2.2亿元,“骗子”8.4万多人遍布全国。 彻底摧毁了一条提供控量、审核服务、侵犯群众权益的“网流”黑灰色产业链。
经审讯补单,犯罪嫌疑人杨某、陈某等人如实供述了为获取高额佣金而在全国各地招募“网红”,并在多个电商平台为他人虚假“假订单”的违法犯罪事实。 。 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央视财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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